首页 >> 动物

天津宠物网(天津宠物领养救助中心)

2022年04月22日 20:30:06 动物 119 作者:身边24小时

天津宠物网 天津宠物网(天津宠物领养救助中心) 动物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为了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示如下:

天津宠物网 天津宠物网(天津宠物领养救助中心) 动物

一、携犬出户时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领,主动避让他人。管理好所养犬只,防止干扰他人生活。在建成区内饲养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罚款。

二、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

三、养犬人应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按期注册,取得合法养犬资格并及时到畜牧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或诊疗机构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

四、养犬重点管理区(外环线内及外环线外的城市建成区)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每户只准饲养一只体高不超过45厘米的小型观赏犬。

五、不得携犬进入公园、公共绿地、商业街区、饭店、医院、学校、游乐场、候车室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

希望广大养犬居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依法文明养犬。同时也希望广大居民积极举报违规养犬行为,协助养犬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举报电话:88292269

天津宠物网 天津宠物网(天津宠物领养救助中心) 动物

如果您喜欢本文,欢迎评论、收藏、转发、点赞。获取更多天津本地资讯消息和办事指南,敬请点击右上角关注【天津本地宝】头条号!

▌说明:本文由天津本地宝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来源:平安天津

▌编辑:汤圆

版权声明: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因此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内容、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tags:

关于我们

海象百科知识网每天更新各类百科知识问答,海象百科提供精准知识问答,行业知识问答,各种百科小知识解答,以及生活常识问答。学知识,必须海象百科网!

最火推荐

小编推荐

联系我们